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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监管区要办理哪些手续?

文章发布日期: 2023-03-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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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出监管区(公务事项工作人员)

进出监管区(临时进出)

服务对象

提审、公证、开庭等公务事项的工作人员

所需材料

县级以上单位正式公函或介绍信;公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

办理程序

有关业务部门提前发起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办理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公务办理区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办理提审、公证、开庭等公务事项时一并提交,不必重复提交;

如监狱现行工作制度有变化,则根据要求再提供、补充相关材料。

  

二、进出监管区(日常业务)

监管区(日常业务)

服务对象

厂方指导工、基建施工、配送货物、设备维修、运输垃圾、物业绿化等人员。

所需材料

临时进出:进入监管区人员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其他相关资料(介绍信、邀请函、劳动合同等)。

长期进出:进入监管区人员户口主页、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其他相关资料(介绍信、邀请函、劳动合同、等)。

办理程序

有关业务部门提前发起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办理人带齐相关

材料到公务办理区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如监狱现行工作制度有变化,则根据要求再提供、补充相关材料。


三、进出监管区(车辆)

监管区(车辆

服务对象

基建施工、配送货物、设备维修、运输垃圾等车辆。

所需材料

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车辆照片

办理程序

有关业务部门提前发起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办理人带齐相关

材料到办理区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如监狱现行工作制度有变化,则根据要求再提供、补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