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
服务对象
相关公务工作人员
所需材料
县级以上单位正式公函或介绍信;提审人员工作证、身份证;特殊类型罪犯(如:涉黑、涉恶等)需提供相关案情材料。
办理程序
由办理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公务办理区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
如监狱现行工作制度有变化,则根据要求再提供、补充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