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不能帮!
最近你的身边
是否又有人开始打你的主意
想要“八卦”狱内“近况”
想要“关照”狱内“亲友”
……
不妨拾起曾经赋予你的“武器”
“三个规定”
向熟人打招呼坚决说“不!”
请相信“三个规定”
它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把“利剑”
也是“为你好”的“护身符”!
什么是
“三个规定”?
出台“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防止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大举措。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广东监狱“三个规定” 看过来!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司法部聚焦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执法活动的工作意见》,为落实司法部和省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监狱系统防止干预司法执法的措施机制,切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省局制定实施《广东省监狱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执法活动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在广东省监狱系统贯彻落实,增强监狱警察履职保护和记录责任,确保监狱机关刑罚执行职权依法公正行使。
《广东省监狱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执法活动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哪几种情形?
三类18种
为罪犯请托打招呼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插手行为,要予以记录和报告:
(一)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中为罪犯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监狱机关人员私下会见罪犯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友为罪犯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个人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监狱执法活动,妨碍执法公正的行为。
打听过问罪犯减刑情况
参加罪犯亲友在场的请客吃饭
监狱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不当接触交往行为,要予以记录和报告:
(一)非工作需要、私自接触或联系罪犯;
(二)非工作需要、私自接触或联系罪犯亲属等特定关系人;
(三)参与有罪犯亲属等特定关系人在场的社交场合的。
口头提出亲情帮教或非亲属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