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常见问题答复

花都监狱关于恢复现场会见的通知

时间:2023-02-27   来源:本网站   访问量:-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助推罪犯权益保障落实落地,结合我监实际,经研究,监狱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恢复在押罪犯现场会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见时间安排

监区

每月会见日

监区

每月会见日

一监区

1、11、21      (可选一天)

六监区

6、16、26       (可选一天)

二监区

2、12、22   (可选一天)

七监区

7、17、27       (可选一天)

三监区

3、13、23   (可选一天)

八监区

8、18、28       (可选一天)

四监区

4、14、24   (可选一天)

九监区

9、19、29       (可选一天)

五监区

5、15、25   (可选一天)

入监集训、出监后勤、医院监区

10、20、30      (可选一天)

备注:现场会见变动情况请咨询020-62310223

  二、会见对象

  亲属、监护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领事官员; 受委托的律师或亲友;来监帮教的单位、社会团体人员;经省监狱管理局或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每次参与会见对象不超过三人,每次会见不超过30分钟。

  三、会见办理

  首次会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社会关系证明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社会关系证明包括乡、镇(街道办)、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相关材料。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办理

  受家属、监护人委托的律师等来监会见的公务人员,需携带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办理。   

  四、会见需知

  时间:法定节假日照常办理。亲属需按照罪犯所在监区对应的会见日前来监狱办理会见业务。

  规定:罪犯亲属应自觉遵守会见管理规定,配合监狱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形式:罪犯亲属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会见形式进行会见。现场会见、可视亲情电话和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仅可选其一,不可重复申请。

  五、温馨提示

  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一次,我们倡议家属错峰办理。

  花都监狱会见办理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荷溪湖路2号花都监狱综合服务大厅。


       

监狱简介 | 交通指引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东省广州花都监狱    联系方式:020-62310223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11595    网站标识码:4400000113   

粤公网安备 44011402000241号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

手机版门户网站